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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红河石屏县事业单位招聘78人公告(2)

A+ A- 2015-05-11 10:27  |  云南人事考试网  |  责编:郭磊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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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网上缴费系统缴纳100元报名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17:00。

  (四)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设置1:3的开考比例(除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外),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拟招聘人数的三倍,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不限开考比例。

  (五)退费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导致岗位取消招聘,或重复缴费的考生,由原缴费银行直接退还报名费。但已开考的岗位,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一)考试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直接笔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用。考生凭报名信息表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可在2015年6月10日—12日打印出本人的报名信息表,并登陆红河人才网查看考场安排情况。此次考试采用人工安排考场,考生不能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出准考证。

  (二)考场纪律要求

  1、考试前15分钟,凭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便查对,证件不符、不齐者不准进入考场。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铃响前,不得交卷或退场。

  3、考生只允许携带2B铅笔和黑色或蓝色钢笔、圆珠笔、橡皮进入考场和本人座位。对于特殊科目的考试,根据其具体要求,另行规定应试工具。

  4、严禁考生将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机等带有记忆性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考生将上述电子设备带至座位的,按违纪处理。

  5、考试时,考生应按要求用2B铅笔和黑色或蓝色的钢笔、圆珠笔在试卷、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等信息。答题卡上不得作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

  6、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考生发现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等问题时,可举手询问。

  7、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传递物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

  8、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和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离开考场。在考试结束铃响后继续答题的,以作弊论处。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带出考场。

  9、考生因个人原因如座位坐错、考生个人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成绩差错,后果自负。

  10、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作弊或违反考试规定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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