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内江师范学院招聘公告(3)
网上资格初审在报考者网上报名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学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和电话通知方式反馈报考者。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学校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原则上在2日内反馈照片质量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到内江师范学院计财处 (地址: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二楼)缴纳笔试费,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8∶00至17∶00止。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我校按照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我校2015年6月2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内江师范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5年6月20~22日到内江师范学院计财处(地址: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二楼)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2015年6月19日8∶00至17∶00)到我校人事处(地址: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九楼)签收《笔试准考证》并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签收了《笔试准考证》的报考者,视为有效报考。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总成绩 = 试讲成绩×70% + 专业答辩成绩×30%
专职辅导员岗位和教辅岗位面试总成绩 = 结构化面试成绩×70% + 专业答辩成绩×30%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 + 面试成绩 ×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笔试范围按岗位确定。笔试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复习参考教材见附件2。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15年6月21日在内江师范学院(内江市东桐路705号)第五教学大楼进行。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于2015年6月22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和内江师范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在学校张贴纸质成绩,报考者请自行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和内江师范学院网站,或到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5年6 月23日12:00前到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5年6月23日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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