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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红河泸西县事业单位招聘54人考试公告(3)

A+ A- 2015-06-06 11:29  |  云南人事考试网  |  责编:郭磊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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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7月17日(8:00—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地点:泸西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原报名处)。

  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并注意准考证上标明的考试地点、时间和考场规则,不要耽误考试

  六、考试时间、方式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2015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

  (二)考试方式:以专业知识笔试的方式进行。

  (三)考试内容:此次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为行业或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具体各个岗位的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

  (四)最低合格分数线:此次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

  七、拟录(聘)用人员的确定

  考生考试成绩于7月31日前在红河人才网上公布,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对考生考试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考核)人选,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一)同一岗位因考试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招聘计划数的,进行加试,加试采取专业笔试的方式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的,如笔试成绩第一名出现2人并列的,不进行加试,如出现3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需进行加试,如出现第二名并列,第一名不参加加试,并列第二名进行加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以此类推。最后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由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生填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表》,并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三)政审(考核)由纪检、组织、人社及用人单位共同负责,政审(考核)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

  (四)考生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政审)的,可从同岗位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递补如出现成绩并列的进行专业笔试加试。

  (五)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聘)用的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六)部分岗位不明确到具体招聘用人单位,考生体检、政审(考核)合格后,按照成绩排名采取“选岗”的方式确定具体的拟录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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