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贵安新区选调生资格复审时间及名单公告(2)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关注现场资格审查公告,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考察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职位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低于3:1的,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放弃资格复审的,应提供书面申请。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4、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5、《报名信息表》未打印或遗失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6、选调生职位减少或取消、招考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贵安新区官方网站(http://www.gaxq.gov.cn/)公告栏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贵安新区选调生招考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联系电话: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干部科
0851-88900113
举报监督电话:贵安新区纪工委(监察分局)
0851-8890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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