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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盘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招聘98人公告(2)

2015-07-31 09:29  |  辽宁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考生本人亲自到场报名,且必须持报到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医师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蓝底);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考生从报名到考试、面试、录用上岗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详见“考生须知”

  四、考试、面试及录取

  1、 笔试科目: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和专业课两科。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16日

  (1)教育理论:8:30—9:30

  (2)专 业 课:10:00—12:00

  3 、笔试内容:所有考生均考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1)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各专业的考生,均考高中阶段专业课即: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的专业课考生均考本学科高中阶段的知识;报考体育、音乐、美术专业的考生专业课均考高中语文;报考计算机专业的考生专业课考高中数学;报考医学专业的考生专业课考高中生物。(2)报考盘锦市北方工业学校、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和盘锦市综合素质教育中心各专业的考生均考高中语文。

  4、考试录取

  (1)笔试:①教育理论全部为选择题(分单选和多选),总分为120分;②专业课总分180分。总计300分。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08分(含108分),即笔试总成绩低于108分的不能参加面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该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位最后一个面试人选(参加面试考生中笔试成绩最低者)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面试以说课为主要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必需的基本技能,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先进行面试(笔试之后不再进行面试),面试由市人社局、市编办、市教育局纪检监察、人事和招生学校等部门共同组织面试,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的人选。相关要求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录取:依照各专业岗位招聘的数量,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笔试成绩为108分及以上;面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按总成绩(笔试+面试)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额满。如总分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低择优选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专业课成绩的高低择优选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专业课成绩的高低择优选定);如按成绩录取的人选因其他原因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时,则在同一学段、同一学科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符合要求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择优填补空余岗位。

  五、考生体检

  上述(即经过“四、考试、面试及录取”程序)录取的考生要全部参加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在同一学段、同一学科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符合要求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择优填补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专业岗位空缺。如总分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低择优选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专业课成绩的高低择优选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考生直接以专业课成绩的高低择优选定)。

  体检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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