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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事业单位驻马店市新蔡县人才交流中心代理招聘公告(2)

A+ A- 2016-01-28 16:21  |  河南人事考试网  |  责编:郭磊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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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县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命题、阅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护理基础知识》。

  2、笔试用书:《基础护理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指导》。县人才交流中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视其报名情况(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则取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确定后在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果不笔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并列情况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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