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80人公告(2)
(二) 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3月18日8:00—16:00。
地点:红兴隆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
报考人员应按方案要求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证件原件到人社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2、应聘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对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管理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降低比例到1:2。
(三) 笔试
笔试时间:3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中心医院检验、药学、医学影像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所报专业岗位专业知识,其余岗位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含校医)。
教师、会计职位笔试内容为本学科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后登录红兴隆网查询。
(四) 面试
面试时间:3月26日。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所报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由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
教师面试采用说课方式,时间为10分钟,具体说课内容将于笔试结束后在红兴隆网公布;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不及格者取消进入下一轮资格。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总分相同时,教师岗位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项,其余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项。
(五) 体检
确定的拟聘人员由管理局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成绩递补。
(六) 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资格,可根据成绩递补。
(七) 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红兴隆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12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岗位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管理局人社部门备案。
(二)凡被聘用人员其家属工作、住房一律自行解决。
(三)凡被中心医院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录用的人员,享有12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优惠政策(康定嘉园购房)。
五、相关要求
(一)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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