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公告(57人)(3)
③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9月7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通过资格审查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条件的考生,请于9月7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④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应达到拟录用人数的3倍以上,达不到的要减少录用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达到3:1,如录用名额减少到只有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本职位的考试。
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职位。改报时间为:2016年9月10日9:00至14:00。报考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职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9月10日9:00至18: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6年9月10日9:00至20:00查询。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考试机构全额退付考生报考费用。
(三)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2016年9月21日—23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www.sx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2016年9月23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和领取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联系电话:0351—7331654
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均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共同组织实施。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专科试点班教育入学考试为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以《山西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专门网站(zf.chsi.com.cn)查询教育入学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25日
具体时间安排为:
9月24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9月25日上午
专科层次 9:00—11:30 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本次考试笔试考场全部设置在省城太原,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