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0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6年下半年深圳市招聘紧缺专业公务员150人公告(2)

2016年下半年深圳市招聘紧缺专业公务员150人公告(2)

2016-11-11 17:28  |  深圳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全部职位的笔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大纲详见本公告附件6.

  华图网校推荐您学习深圳公务员考试笔试课程,有效提升应试技巧。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1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12月11日上午10:00-11: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2月11日下午14:00-16:00 《申论》。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申论》占60%计算,并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合格线由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总成绩合格线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初定于2016年12月21日前在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报考人员也可通过考生服务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用网上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及时在考生服务系统上传资料,不按规定时间上传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有关安排和要求初定于2016年12月21日前与笔试成绩同时在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初定于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进行。面试地点统一设在深圳市。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具体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深圳市外考生可领取交通食宿补贴(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查询。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名次。当参加同一职位面试的人数少于面试名额时,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由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名次、体检名单初定于12月30日24:00前在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七、体检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

  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依其所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该职位招考名额1.2倍差额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

  体检时间初定为2016年12月31日(星期六)。体检地点设在深圳市,具体安排和要求初定于2016年12月30日与考试总成绩同时在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获得体检资格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有关修订内容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并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八、选择录用单位

  体检合格且在招考名额范围内的报考人员,由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其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选择具体录用单位。具体时间、有关要求和录用单位名单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放弃选择录用单位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九、考察

  体检合格并已选择具体录用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其录用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十、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有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予录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公示结束后正式办理录用手续。经审批同意录用的,由录用单位和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报到手续(其中拟录用人员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报到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拟录用人员须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

  在体检、选择录用单位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职位,由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在考察或公示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职位,由录用单位提出并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进行递补;在录用审批后放弃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在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等额依次进行。递补工作截至2017年6月30日。

  十一、服务年限

  新录用公务员在我市党政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签订5年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

  十二、任职定级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其中,博士研究生任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副主任科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123  共3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