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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阳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考试公告(2)

2017-03-01 19:33  |  贵阳人社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 或219.151.4.99 )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3月6日9:00至3月10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录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贵阳市2017年公开招录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行报名确认操作。报名确认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报名确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确认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http://gyrsks.gygov.gov.cn/)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特别提醒:报名过程中若职位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超过30:1,系统会自动提示。报名结束后,于2017年3月底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3月6日9:00至3月13日18:00。

  1、资格初审在贵阳市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实施。区(市、县)直属单位(机构)、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区(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并确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7年3月10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报名期间3月10日16:00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考务部门修改。

  3、2017年3月10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7年3月12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录机关3月13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3月6日9:00至3月14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不含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由考务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

  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18:00。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

  农村贫困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可减免考务费。在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时,除提供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详细信息表》外(详细信息表打印方法:登录报名系统——点击详细信息页面——截屏打印),农村贫困人员需提供《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2017届贫困毕业生需提供《贵阳市2017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2017届特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附件2)(考生可自行在本简章附件下载打印)。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间: 2017年3月14日(9∶00至 16∶00)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17号)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17年4月17日9:00至4月20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在线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信息表具有识别条形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和报考的单位在民族乡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加分在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前计算)。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确认。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部门组织实施,通过全国户籍系统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进行确认,经确认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加分名单,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不再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五、笔试及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150分)两科。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成绩于5月下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进入下一环节所需达到的最低成绩(笔试成绩与少数民族加分之和)。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公务员招考栏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2017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网上报名申请时使用的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含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就职的公职人员考生)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五项目人员”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持退伍证,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按照《招录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盖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调整情况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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