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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招警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

2017-03-02 18:45  |  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1)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与组织管理

  (2)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路线、方针、政策及历史沿革

  (3)公安队伍建设

  (4)公安执法监督

  (三)基本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在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把握情况,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妥善协调或处理问题的能力。

  1、群众工作能力

  (1)宣传教育

  (2)沟通协调

  (3)组织动员

  (4)服务群众

  2、行政管理与服务能力

  (1)调查研究

  (2)纠纷化解

  (3)风险识别

  3、信息运用能力

  (1)信息搜集

  (2)信息分析

  (3)信息应用

  4、接处警能力

  (1)受理报警

  (2)求助

  (3)投诉

  (4)处警

  5、应急处理能力

  (1)事态研判

  (2)快速反应

  (3)合理处置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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