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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新乡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50人)(3)

2017-07-12 15:03  |  河南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五、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前组织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准考证、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17年新乡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公务员登记表》、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遴选职位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各遴选机关(单位)根据留存的报名信息,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核查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确定并公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成功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员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凡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遴选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均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员。

  (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转任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认真甄别“三龄两历一身份”,严格审查报考者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进一步验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凡确定为进入考察人选,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原单位存在突击提拔职务的,一律不予认可,同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因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

  (一)遴选机关(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与拟遴选职位最适合的人选,按照管理分工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结束后,拟选用人员进入遴选机关(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

  (三)试用期满后,由遴选机关(单位)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选用后,享受报考职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须在遴选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遴选职位对服务年限有明确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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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选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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