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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四川广元考试录用公务员50人公告(2)

2017-08-16 14:40  |  广元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单位及名额见《广元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至8月22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下,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8月18日至8月23日每日上午10:00,四川人事考试网将公布各职位缴费人数统计情况。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部门(单位)中的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8月17日至8月22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招考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单位咨询。

  (二)缴费确认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7年8月23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8月22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528号、东坝平桥商业街1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报考费用。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等材料。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单位驻地纳入艰苦边远地区考录政策实施范围县(旺苍县、朝天区)的职位,放宽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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