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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龙江黑河市考录参公单位公务员入面试人员资格确认通知

2018-05-22 11:49  |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发布了2018黑龙江黑河市考录参公单位公务员入面试人员资格确认通知,资格确认时间为5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为方便大家查看相关通知,华图在线小编特将2018黑龙江黑河市考录参公单位公务员入面试人员资格确认通知分享如下,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现就2018年度黑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公单位人员(不含省直单位),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5月28日(具体时间见附件1)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30

  地点: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黑河市通江路31号)

  二、参加确认考生范围

  1、报考黑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考生,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2、需要达到本次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标准(以折合前分数为标准)的考生。

  (1)《黑龙江省2018年度艰苦边远地区县(区)、乡(镇)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招考计划》所含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0分,且此两科单独成绩均不低于30分;

  (2)《黑龙江省2018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公务员录用考试招考计划》所含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3)《黑龙江省2018年度省直和市(地)直属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招考计划》所含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两科单独成绩均不低于35分。

  (4)专业科目成绩不划定分数线,若加试专业科目的考生该科目成绩为零分,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

  三、相关要求

  (一)考生需携带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有效期内)

  3、兵役登记证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男性考生,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只有高中、技校、中专学历的男性考生,必须提供《兵役登记证》或县级及以上兵役机关开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以上条件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的,可提供《退伍证》)。

  符合条件的男性考生到户籍所在地人武部进行登记,可参考《黑龙江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政策解答》第12、13页或电话咨询当地兵役机关。考生如不方便到户籍所在地,可由本人登陆全国征兵网自行填写信息,然后委托家人到当地人武部确认,并领取登记证。

  4、学历材料

  (1)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要求须提供其他相应资格证书的,应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如果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党校学历如果在学信网查不到,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且该证明必须有省级党校签章;

  (3)2018年应届毕业生考生需本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能按时取得学历的证明(证明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历层次、专业名称等内容,并明确毕业后是否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见附件2)

  (4)用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的,需出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可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申请认证),或出具由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科技发展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102号省教育培训中心504房间)开具的学位认证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中规定的材料外,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6)使用中专、高中、技校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携带毕业证书、学籍档案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职位招考对象要求是“符合条件的项目生”的考生,先由省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生资格认定后,考生持认定证明手续、项目生证书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6、报考职位招考对象要求是“退役士兵”的考生,先由省相关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后,考生持认定证明手续、退伍兵证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7、限中共党员、共青团员职位的需要党(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供党(团)员证明。

  8、考生为在职人员,必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意见中要注明单位性质,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私企等)。(见附件3)

  9、招考对象有户籍限制的,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务必在2018年3月9日(含当日)前符合职位户籍要求)

  10、考生在阅读完承诺书后,再自行下载并填写一份《2018年黑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确认表》(见附件4、5)。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逾期不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资格。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3、考生务必于2018年5月23日17:00前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

  报考党群部门的考生与黑河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456—8224302。

  报考政府部门的考生与黑河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456—8260767。

  报考法院系统的与黑河市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456—8294089。

  附件:

  1、2018年黑河招考公务员现场确认时间安排.doc

  2、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样式).doc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doc

  4、考生承诺书.doc

  5、2018年黑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确认表.doc

  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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