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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5人)

2018-07-02 19:22  |  丹东市公安局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根据工作需要,丹东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男性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男性: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身高175cm(含)以上,年龄为18—28周岁(1990年7月至2000年7月期间出生),退役士兵延长至30周岁(截止1988年7月)。

  (六)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 报名地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240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丹东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dandong110.com),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填写并打印《丹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和《丹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见附件2),《报名表》和《准考证》粘贴2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4.资格审查:(1)携带相关证件:报考人员携带填写完毕并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每份证件需提供1份复印件)。(2)学历认证:资格审查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审查时,须提供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的《中国高等教育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需要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中国驻外大使馆相关证明材料。省委党校举办的大专班、本科班和在职研究生班,中央党校委托省委党校举办的本科班、研究生班和省刊授党校举办的大专班的学员,取得党校函授教育和在职研究生教育学历,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经省党校系统学历教育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验印、并加盖辽宁省党校系统证书专用章的毕业证书。

  资格审查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等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本次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11日以后登录丹东市公安局网站查询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准考证号等信息。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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