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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辽宁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80人)

2018-07-06 14:04  |  沈阳市于洪区官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为加强于洪区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根据本年度辅警招录工作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经于洪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派遣制,不占编制,没有警籍,由派遣公司派遣到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辅助民警开展公安工作,不具有单独执法权,须遵守《沈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保密协议》,公安于洪分局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共计80名,限男性,最终招聘人数根据报名人数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辅警要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士兵可放宽至非全日制大专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身高在170cm以上。

  6.具有辽宁省户口。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正在被公安机关调查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如报考人员有上述不得报考情况却故意隐瞒的,一经发现,立即依规处理,并计入个人信用记录。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297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8日(周六、周日除外)。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于洪区政府网(http://www.syyh.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查询招聘信息,下载填写《报名信息表》。

  2.报名地点:闯行人才市场;报名咨询电话:024-67799211;乘车路线:公交乘214、152、238、286、272、333、109、126路在五里河茂业中心下车;地铁乘2号线在市图书馆B口出前行300米(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25321504) 。

  3.所需材料:考生须携带《报名信息表》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具备),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于洪区人社局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及所报材料进行跟踪复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对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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