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夏档案文件利用服务中心资格复审公告
导读:2018年宁夏档案文件利用服务中心资格复审公告已经发布,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13日,资格复审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局办公室414室,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招聘工作流程,将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并根据复审结果进行面试工作。为确保资格复审工作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进入面试的考生
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局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文件利用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生的方法,拟确定张媛媛(642225199502050244)、古小军(642221199401153775)、俞婧(640102199402152428)等3名同志为面试考生
二、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8年7月13日,地点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局办公室414室(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广场东街197号)
三、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现场收取并验证拟进入面试的应考人员报名资格证件原件(包括职位要求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具体为:
1准考证。本人准考证与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须一致
2.户口。户口簿;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有关学籍证明
3年龄。身份证、户口簿
4学历、学位。毕业证、学位证(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5加分因素
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凡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
放弃加分资格;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请拟进入面试的应试人员开具本人银行征信记录,审核是否为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
2请拟进入面试的应试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
3将审核拟进入面试考生是否为在编工作人员或为公告发布之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请考生如实告之,积极配合。
4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在线查询验证;对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或相关部门、院校核实查证。请考生提前准备,积极配合。
5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请考生如实填写,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6复审时,若考生自行放弃,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亲笔签名,原件或传真由审核人员留存,以备查考。
7考生在资格复审结束时(7月13日1700前)仍末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试资格。
8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及之后各环节的公示在宁夏档案信息网
(http://www.nxda.gov.cn)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该网站并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
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者,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期间提出书面申诉。
咨询电话:0951-6667061
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局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