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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湄潭县委招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遵义项目)公告(11人)

2018-08-06 11:15  |  湄潭县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六)体检

  体检时间:2018年8月12日前(体检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按招募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若有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拟录取的人员需在8月12日前将体检报告交团县委。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相应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所有考生在面试完成后,要随时关注以上网站,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对于因自身原因不按时参加有关招募工作的,视为弃权。

  (七)公示、聘用

  公示时间2018年8月11日——8月15日

  经笔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青春湄潭”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募人员,与团县委及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书(同西部计划志愿者(国家项目))。招募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服务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服务资格。

  六、政策待遇

  本次计划招募的大学生志愿者,在遵义市范围内,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待遇。纳入团中央“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享受与团中央“西部计划”志愿者同等政策待遇。

  (一)生活补贴。本次招募的大学生志愿者,发给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给予2200元生活补贴,年终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志愿者发给十三个月生活补助1519元,每年发放交通费800元,其中,每月的生活补贴由市、县、服务单位三级财政联合按2:3:5的比例下发。服务单位负责交通费、十三个月生活补贴等其他费用,并帮助志愿者解决服务期间的食宿问题。

  (二)就业照顾。本次招募的志愿者按照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遵党发〔2013〕8号)、《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遵党办发〔2014〕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遵党办发〔2016〕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应的就业照顾。对于服务期满的志愿者,被正式录聘用到遵义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其参加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工龄;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连续3年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按程序可招聘到缺编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连续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志愿者,在遵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中,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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