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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贵州黎平县公安局监所卫生所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公告(7人)(2)

2018-08-24 11:29  |  黎平县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4.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7.新录(聘)用公务员(参公)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及信息发布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方案、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遴选方案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p.gov.cn/)公开发布信息。

  六、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三天,2018年8月27日至8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干部股。咨询电话:0855-6223326;联系人:杨再同。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

  (1)本人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含电子版);

  (3)报考者须如实填写《黎平县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并盖章1份;

  (4)由报考人员出具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岗位时,须出具本人同意改变身份按调入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的书面承诺书1份。

  参加遴选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如因填报错误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无法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人员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p.gov.cn/)下载《黎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可用电子版),然后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待报名时交给负责报名资格审查人员审核。

  6.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

  2018年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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