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信阳市纪委公开选调和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5人)(3)
3、考试办公室负责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2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应留存其报名信息,供确认资格复审时备查。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8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3日8:30期间登录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凭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本次公开选调和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公开选调和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公开选调和招聘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试卷满分为10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单
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本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具体时间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复审。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
(3)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
(4)在职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职位一的还需提交《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公章);
(6)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