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威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42人)(2)
3.定向招聘“威宁县所辖乡镇任职的村(居、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农村社区)主任、副主任”的限目前仍在职且任职满3年及以上村(居、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农村社区)主任、副主任报考。
4.定向招聘“威宁自治县户籍”的职位,限截止2018年10月22日前户籍在威宁自治县或原为威宁自治县户籍,通过国家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县外学习、工作的人员报考。
5.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精神,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以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的职位。
职位表专业参考《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0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威宁县所辖乡镇任职的村(居、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农村社区)主任、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
9.其他条件详见《威宁自治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及要求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在编教师和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2.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3.截止2018年10月22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或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