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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辽宁辽阳市公安局宏伟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0人)(2)

2018-10-31 16:02  |  宏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一)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共进行三项,分别是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审

  根据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员。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不足60分的考生不能作为体检和考察(政审)人员。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告。体检和考察(政审)参照2014辽宁省公安系统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和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总成绩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招聘过程各环节的公示,分别在报名现场或辽阳市宏伟区政府网站进行。

  八、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结束后,如因取消资格、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一)聘用管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含在聘用期内)。辽阳市公安局宏伟公安分局根据岗位需要,对其进行针对性的上岗培训,并负责被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日常表现及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解聘人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二)工资待遇。实发工资:每人每月实发工资为2000元,“五险”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招聘咨询电话:

  辽阳市公安局宏伟公安分局政治处:5172010

  辽阳市宏伟区人社局:5308218

  宏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阳市公安局宏伟公安分局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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