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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公务员公告(300人)(3)

2018-11-08 17:39  |  未知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笔试成绩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分值为100分。考生通过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在本职位中笔试成绩的排名。

  (3)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按照2个类别分别划线:分别为(1)地级市及以上单位;(2)其他单位。

  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南海先锋网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录名额,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招录名额与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按以下办法计算:招录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录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南海先锋网发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

  按照2个类别分别划线:分别为(1)地级市及以上单位65分;(2)其他单位60分。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面试前,由招录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1)报名表;(2)准考证;(3)身份证;(4)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出具学院(校、系)的证明);(5)留学回国的考生,除需提供《招录公告》和《招录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6)职位条件要求应具有的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7)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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