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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恩施咸丰县人社局、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10人)(2)

2018-11-16 15:01  |  今日咸丰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役士兵证、优秀士兵证或优秀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3张。

  4、核发《准考证》

  报考县公安局辅警职位的考生于11月23日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5、招聘考试

  采取基础理论笔试考试和结构化面试,其中基础理论笔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50%。

  (一)笔试加分情形

  为充分体现退役军人优先招聘的原则,对一般退役军人考生加3分,退役优秀士兵考生加5分,退役优秀士官考生加10分。加分不重复,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后再进行折算统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1月26日上午9:00至11:00(时长2小时),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

  2、笔试地点:根据报考人数情况确定,以笔试《准考证》上通知的为准。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5比例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6、招聘体检

  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计划中的最后一名综合成绩若出现分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7、考察政审

  由县公安局对拟聘对象组织考察政审,主要考察考生政治德才及现实表现等情况。

  8、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鄂政法〔2018〕35号、恩施州政法文〔2018〕23号文件规定,人员招聘采取劳务派谴方式,报县监委、县人社局备案。试用期为1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9、岗前培训

  为适应监委看护及公安工作岗位的需要,统一参加由州监委、州县公安局联合组织的综合培训,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考试不合格的解除招聘合同。

  10、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将不低于现行辅警,招聘上岗前适时公布确定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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