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宁波市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72人)(2)
2、其他场次招聘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二)报名随带材料
1、2019年应届毕业生随带材料: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贴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生证和成绩单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整)。
2、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随带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贴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整)。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三)面试和签约
考生报名后,经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和口头表达、应变、分析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的直接淘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和指标数确定拟签协议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体检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等情况详见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六、考核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核以综合考核为主,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