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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第二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1人)(2)

2018-12-04 17:32  |  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9、满足附件1《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设置的其他报名资格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1)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直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危害国家安全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3)直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被开除公职,或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

  (5)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警务辅助人员条件,或不适宜担任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18年12月04日起在北方人力资源网、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tj-nhr.cn

  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bfrlzp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网站为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tj-nhr.cn)。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9:00至12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2018年12月10日9:00至12月17日16:00

  笔试报名费每人90元。考生可在报名提交资格初审后48小时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岗位不能开考,由招考部门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18年12月18日。若报名缴费考生所报考岗位未开考且未改报成功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报名费退回。

  岗位有效报名的考生总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核减后的招聘计划将在报名缴费结束后进行公示。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1号楼3层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办理考务费用减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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