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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吉林省纪委监委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20人)(2)

2019-02-28 14:11  |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 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通知考生,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说明理由。

  3. 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在线支付考试费用成功后,确认报名工作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如计划遴选(选调)人数与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视情核减拟遴选(选调)人数,并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发布核减公告。

  4. 打印准考证

  3月15日8︰30-16日9︰00,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以测试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为主,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笔试时间为2019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计划遴选(选调)人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五)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 人选所在单位同意报名推荐函(须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报名表》原件;

  3.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套);

  4. 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套);

  5. 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套,须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 《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原件;

  7.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和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套)。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他人。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专业能力和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且超过录取线的考生,一并作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

  组织体检对象集中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启动考察程序;不合格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体检费用由吉林省纪委监委承担。

  (八)考察

  吉林省纪委监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的,列为拟调入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九)公示

  在遴选(选调)人选工作单位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对拟调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在吉林省纪委监委安排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十一)办理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

  五、注意事项

  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吉林省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传真):0431-88902687

  2. 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附件:

  1.2019年度吉林省纪委监委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职位情况一览表.xls

  2.2019年度吉林省纪委监委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表.xls

  3.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xls

  吉林省纪委监委组织部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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