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金沙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130人)(2)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金沙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现场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学历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相关资格证书、近期小2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6张。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时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审查。
(4)报名须本人到现场测量身高、体重、视力,并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报名工作人员审查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后收取复印件及《报名表》。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缴纳考务费100元。
(5)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6)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1的招聘岗位,按2:1调整招聘计划。
(7)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考试方法和内容
(1)笔试
笔试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内容,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或金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金沙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2:1比例以内(含2: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出现未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体能测试
通过面试的人员即为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分值100分。
体能素质按“三能”达标标准(测评项目4x10米、10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引体向上)进行测试,最低标准为合格,其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体能测试为不合格。在参加体能测试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
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试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试资格。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4)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3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依次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退伍军人、公安政法专业类毕业生优先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加分
应聘人员为因工作突出而立功受奖的公安民警、辅警子女的,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民警、辅警的子女,笔试成绩加10分; 荣立嘉奖以上民警、辅警的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具备以下条件人员,笔试成绩加分5分(符合2至4项的可累计加分)。
1.退役军人;
2.运动员(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运动员证书》);
3.获省、市、县级体能类运动会奖励人员(需提供奖励证书);
4.警校毕业生;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全的,一律不能补交,不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