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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贵州正安县人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选调乡镇执法工作人员公告(20人)(2

2019-03-19 11:08  |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构成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若遇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选岗及体检。

  六、选岗

  在此次公开选调中,同一职位(单位代码职位代码均相同)有两个及以上选调单位的,按照该职位选调计划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考生选择选调单位后放弃的,不再组织重新选岗,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体检

  考生完成选岗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正安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考生的选调资格:

  ㈠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人员;

  ㈡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㈢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的人员;

  ㈣经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选调的人员。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公开选调基本条件的,经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选调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取消选调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办理调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十一、纪律监督

  整个选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选调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未尽事宜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举报电话:0851-26400352(县纪委监委)

  0851-26019196(县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0851--26420019(正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附件:

  正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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