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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广州市黄埔区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招聘公告(35人)

2020-03-24 10:44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2.资格复查。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在面试前须携带报名表及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接受复查,通过资格复查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资料如下:

  在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

  ⑴身份证;⑵本人户口簿(首页+个人页);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鉴定。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4)街道或居委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

  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

  (1)身份证;(2)提供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含有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信息的学生证明及课程成绩单。(3)街道或居委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执行,面试由第三方命题,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成绩按如下办法计入: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分数,按60%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公招程序。面试评委为9人,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面试成绩仍不能区分先后的,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区分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的,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面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黄埔信息网及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上公告通知栏公布。

  (四)体检、考察与补录

  1.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考察对象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2.体检按《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规定操作。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考察:由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

  4.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

  对拟录用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分别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及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或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穗府办〔2011〕28号)的规定,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新进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管理办法,试用期满后办理转正手续,培训合格后进行聘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考生在培训之前,须与各聘用单位签定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八、人员待遇及要求

  (一)学员录取后,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由各聘用单位负责管理。

  (二)学员培训期间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险和工伤险)及培训费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标准执行。

  (三)学员完成培训计划,考核合格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全科专业),并作为晋升全科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条件之一。

  (四)学员培训结束后必须在所聘单位工作至少8年以上。

  (五)学员培训期间因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被解除聘用关系或主动退出培训的,培训费全额赔偿。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可根据工作进度做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及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上公告通知栏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四)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局纪委对此次公开招聘予以全程监督。

  (五)咨询电话:020-82112290或82116780;监督电话:020-32363363。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24日

  附件:

  1、广州市黄埔区2020年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公开招聘职位表.xlsx

  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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