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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省白山靖宇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72名公告

2020-06-29 14:15  |  组织部人社局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二)资格条件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2.免笔试的复审合格后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免笔试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复审合格人数超过1:40时,考生需要加试,按招聘岗位计划1:9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9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加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计入总成绩。加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拟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复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复审时,拟面试人选应按照报名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职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4.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因本人放弃或按考生所留联系方式联系不上取消面试资格的,以及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和终止后查出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有笔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非以上原因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虽然符合递补条件但是本人放弃递补超过3人以上的,不再递补。

  5.拟面试人选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在靖宇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面试灵活采用结构化面谈、说课、试讲、专业问答、情境模拟、实际操作等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有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的50%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免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2.考试总成绩的及格线为60分。

  3.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成绩查询

  考生的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查询,未及时查询的后果自负。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在靖宇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两位相同时,顺延到小数点后第4位。顺延小数点第4位后总成绩仍相同的,有符合国家和我省优先聘用规定(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规定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体检工作由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生体检、考察期间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靖宇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后,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开始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2020年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

  八、政策待遇

  根据靖宇县引进人才相关激励政策,凡是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聘用后博士研究生、原“985、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急需紧缺专业的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原“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必须具有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需为自2017年起通过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享受以下政策:

  1.给予生活补贴。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原“985、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急需紧缺专业的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给予8万元,原“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6万元。生活补贴自签订服务期合同之日起每年度发放一次,补贴全额发放完毕为止。

  2.给予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聘用的博士研究生每月补贴1000元,原“985、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每月补贴800元,急需紧缺专业的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每月补贴600元,原“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月补贴400元。住房补贴自签订服务期合同之日起,每年度发放一次,补贴全额发放完毕为止。

  3.给予购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名义在靖宇购房的,待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具体标准分别为,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原“985、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急需紧缺专业的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给予6万元,原“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3万元。

  4.放宽职级职称政策。按照《2020年靖宇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中岗位条件要求,聘用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聘任(单位岗位已满的,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超岗聘任);暂未取得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以上政策执行具体以靖宇县出台的相关激励政策为准。

  靖宇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靖宇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jyx.cbs.gov.cn/)。

  (二)其它事项

  1.招聘考试的通知、公示等其它有关信息可登录靖宇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2.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咨询电话”栏。

  3.网络技术服务电话:白山市人事考试中心0439-5081251。

  4.举报和咨询有关考试事宜的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受理,举报和咨询有关资格条件、专业、学历等事宜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与信访办公室:0439-7265897;

  5.政策咨询电话:中共靖宇县委组织部0439-7234595,

  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9-7234646。

  十、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生进入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任一环节自愿放弃相应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白山市(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附件1:2020年靖宇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附件2: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表

  中共靖宇委组织部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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