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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丰羽计划”引进人才10名公告

2020-07-07 16:34  |  齐齐哈尔人才工作网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2020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丰羽计划”引进人才10名公告已经公布,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落实《碾子山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有关内容,碾子山区委、区政府决定实施重点产业人才引进“丰羽计划”,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引进数量

  由区人才办牵头,经合、编制、人社等多家部门配合,对接企业人才需求,为重点企业引进1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为我区储备一批懂经营、会管理、了解企业、服务企业的专业人才。

  二、引进方式

  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和企业薪金待遇为主要招引要素,按照“事业引进,企业使用”思路,由编制部门统计并提供5年后可用编制情况,建立专项周转编;区人才办组织相关企业采取市场化方式引进急需人才,实行合同制管理方式,引进人才在企业服务5年期满,服务企业业绩考核合格的,可选择留在企业服务,或选择编制到事业单位工作。引进工作于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三、引进条件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符合企业所需人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

  (二)具体岗位名称及专业要求详见《2020年碾子山区重点产业人才需求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管理服务

  (一)引进人才与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工作期限、工资待遇等事宜。同时区人才办、服务企业、引进人才三方签订《碾子山区“丰羽计划”引进人才协议书》(附件2)。

  (二)在服务期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引进人才无法继续开展工作的,区人才办可提前录入到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违反协议书规定或与服务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取消事业编制录用资格。

  (三)引进人才在服务期间,接受企业主管部门宏观管理,日常管理以企业为主。由企业主管部门按程序对引进人才进行年度考核,在年度考核基础上,进行服务期满考核,考核结果报区人才办备案,作为5年后区人才办将引进人才录入事业编制的一项依据。

  (四)在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在所服务企业从事的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继续在企业服务,与服务企业续签劳动合同。

  五、薪资待遇

  (一)服务期内,企业负责引进人才工资、奖金、补贴和津贴等待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薪资标准根据企业引进相应层次人才工资水平发放,同时享受企业其他合法待遇。服务期满后由区人才办录入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兑现相关待遇及接续缴纳社会保险。

  (二)服务期内,引进人才享受国家、省市区出台的企业人才相关政策待遇。

  (三)服务期内,引进人才取得的技术项目研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作为后续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服务期满被录入事业单位的,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报考咨询或反映有关问题,拨打电话:0452-6671733。

  本公告由碾子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碾子山区重点产业人才需求岗位一览表

  2、碾子山区“丰羽计划”引进人才协议书

  碾子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

400-8989-766 09:0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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