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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丨最新考点【半月谈】第七期(一)
2019-06-03 14:59  华图在线 点击: 载入中...

  专题一 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

  一、简介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4月8日对外发布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以下简称《重点任务》)明确,积极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

  二、具体内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突出抓好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工作,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取得决定性进展,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推进大城市精细化管理,支持特色小镇有序发展,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支撑,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高校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城市间转移就业人员,加大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推进力度,推动未落户城镇的常住人口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1.积极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城市政府要探索采取差别化精准化落户政策,积极推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落户。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督促和监测评估。

  2.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确保有意愿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鼓励各地区逐步扩大居住证附加的公共服务和便利项目。2019年底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20条底线”要求,在随迁子女较多城市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政策。全面推进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线上结算率,推进远程医疗和社区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指导各地区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强化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扩面提质。持续深化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扩大公租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向常住人口覆盖范围。合理发展城镇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充分考虑婴幼儿随迁子女的照护服务需求。打通各地区各部门数据壁垒,提高公共服务供给便利性。城市政府要向已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但未落户的农村贫困人口,优先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公共服务,并加大与农村贫困人口较多地区的劳务对接力度。

  3.深化“人地钱挂钩”等配套政策。深化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在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时更多考虑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2019年继续安排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支持落户较多地区。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在安排各地区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时,进一步增加上年度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的权重,探索落户城镇的农村贫困人口在原籍宅基地复垦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由输入地使用。落实中央基建投资安排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城镇倾斜政策,完善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贫困人口较多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补助机制。改进城市人口统计工作,逐年统计发布各城市的行政区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行政区城镇户籍人口、城区户籍人口数据,开展各城市的行政区城镇常住人口、城区常住人口统计前期工作。

  (三)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工协作、以大带小的原则,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推动城市群和都市圈健康发展,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4.深入推进城市群发展。有序实施城市群发展规划。加快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扎实开展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跟踪评估,研究提出支持成渝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培育形成新的重要增长极。有序推动哈长、长江中游、北部湾、中原、关中平原、兰州—西宁、呼包鄂榆等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建立健全城市群协调协商机制。加快出台实施天山北坡、滇中两个边疆城市群发展规划。指导省内城市群有序发展,提高一体化建设水平。坚持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推动一些中心城市地区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力,形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助推力。

  5.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实施《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落实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指导有关地方编制实施都市圈发展规划或重点领域专项规划。探索建立中心城市牵头的都市圈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加快推进都市圈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支持建设一体化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推动构建都市圈互利共赢的税收分享机制和征管协调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都市圈建设与运营。在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都市圈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地区调剂。健全都市圈商品房供应体系,强化城市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协同。

  6.推动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超大特大城市要立足城市功能定位、防止无序蔓延,合理疏解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推动产业和人口向一小时交通圈地区扩散。大城市要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要素集聚、高端服务和科技创新能力,发挥规模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中小城市发展要分类施策,都市圈内和潜力型中小城市要提高产业支撑能力、公共服务品质,促进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收缩型中小城市要瘦身强体,转变惯性的增量规划思维,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引导人口和公共资源向城区集中;强化边境城市稳边戍边作用,推动公共资源倾斜性配置和对口支援;稳步增设一批中小城市,落实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设市。稳妥有序调整城市市辖区规模和结构。推动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扩面提质增效,解决法律授权、财政体制、人员编制统筹使用等问题。强化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提高服务镇区居民和周边农村的能力。指导各地区制定设镇设街道标准,规范调整乡镇行政区划。

  7.支持特色小镇有序发展。建立典型引路机制,坚持特色兴镇、产业建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逐年挖掘精品特色小镇,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善政银企对接服务平台,为特色产业发展及设施建设提供融资支持,为打造更多精品特色小镇提供制度土壤。建立规范纠偏机制,逐年开展监测评估,淘汰错用概念的行政建制镇、滥用概念的虚假小镇、缺失投资主体的虚拟小镇。组织制定特色小镇标准体系,适时健全支持特色小镇有序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全面开展特色小城镇建设情况调查评估。省级发展改革委要组织特色小镇和小城镇相关部门协调推进,避免政出多门、产生乱象。

  8.强化交通运输网络支撑。综合考虑人口规模结构和流动变化趋势,构建有前瞻性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依托国家“十纵十横”综合运输大通道,合理建设完善西部和东北地区对外交通骨干网络,发挥优化城镇布局、承接跨区域产业转移的先导作用,带动交通沿线城市产业发展和人口集聚。在城市群和都市圈构建以轨道交通、高速公路为骨架的多层次快速交通网,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促进公路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更好服务于城市间产业专业化分工协作。加强中小城市与交通干线、交通枢纽城市的连接,加快建设边境地区交通通道,提高公路技术等级、通行能力和铁路覆盖率,切实改善交通条件,降低交易成本及物流成本。

  (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统筹优化城市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和人口分布,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宜业宜居、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现代城市。

  9.分类引导城市产业布局。以提升城市产业竞争力和人口吸引力为导向,健全有利于区域间制造业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引导城市政府科学确定产业定位和城际经济合作模式,避免同质化竞争。引导大城市产业高端化发展,发挥在产业选择和人才引进上的优势,提升经济密度、强化创新驱动、做优产业集群,形成以高端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引导中小城市夯实制造业基础,发挥要素成本低的优势,增强承接产业转移能力,推动制造业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形成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结构。提升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推动向先进制造业集群转型升级。鼓励城市政府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指导、优化服务、精简审批、开放资源。

  10.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全面推进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强化“三区三线”管控,推进“多规合一”,促进城市精明增长。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制定相应管控规则。科学编制详细规划,促进城市工业区、商务区、文教区、生活区、行政区、交通枢纽区科学衔接与混合嵌套,实现城市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加快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为城市空间精细化治理提供智能化手段。指导各地区在编制城市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城市开敞空间、大气输送廊道、改变局地扩散条件等因素,协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1.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交通网络体系,构建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系统,强化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指导,完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系统及行人过街设施,鼓励有条件城市建设自行车专用道。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优先在中心城区及交通密集区形成连续、成网的公交专用道,推动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等的融合衔接和便利换乘。在地铁、机场等公共场所为网络部署预留足够资源。指导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扎实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补短板。持续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推进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继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启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督促北方地区加快推进清洁供暖。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社区及周边区域活动和综合服务设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等为着力点,办好群众关注的“民生小事”。城市政府要努力改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农村贫困人口居住相对集中地区的配套设施。

  12.改进城市公共资源配置。在优化大城市公共资源布局的同时,立足实际在中小城市适度增加公共资源供给。鼓励各地区优化潜力型中小城市建设用地结构布局,合理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规模。调整优化教育医疗资源布局,新设立和搬迁转移职业院校原则上优先布局在中小城市,将更多三级医院布局在中小城市,支持大城市知名三级医院在中小城市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大城市知名中小学对中小城市学校进行对口帮扶支教。

  13.提升城市品质和魅力。推动城市绿色发展,塑造城市生态风貌,推广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经验,鼓励有条件地区打造特色山城水城。提升城市人文魅力,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保护、创新性发展。优化提升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工作,指导地级以上城市整合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增强城市管理综合统筹能力,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鼓励城市建筑设计传承创新,彰显中国建筑文化特色。

  14.健全城市投融资机制。平衡好防风险与稳增长关系,在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前提下,推动有效投资稳定增长。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投入、政府投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加大对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城市补短板项目的支持力度。大力盘活存量优质资产,回收资金补充地方财力。在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前提下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适度扩大信贷投放,引导保险资金发挥长期投资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进行项目融资,积极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发行有利于住房租赁产业发展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金融产品。筛选具备投资回报预期的优质项目并建立吸引民间投资项目库,集中向民间资本推介。全面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打造竞争力强的地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运营主体。

  (五)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切实推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重塑新型城乡关系。

  15.推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吸引各类城市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人才加入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符合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鼓励各级财政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及载体平台建设,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依法合规开展农村各类资产抵押融资,做好农地抵押贷款业务全国推广工作,允许有条件地区继续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强化法律规划政策指导和诚信建设,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创业兴业。健全涉农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和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引导科研人员按规定到乡村兼职和离岗创业。做好实用性村庄规划,合理引导要素流动。

  16.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鼓励省级政府建立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通过稳步提高待遇等措施增强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增加基层医务人员岗位吸引力,鼓励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县域医共体,鼓励城市大医院与县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巡回医疗和远程医疗机制。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群众需求征集和评价反馈机制,推动服务项目与居民需求有效对接。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提高城市、县城、小城镇、中心村公共服务联动性。

  17.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建管能力。以市县域为整体,统筹规划城乡基础设施,统筹布局道路、供水、供电、信息、物流、防洪和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2019年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明确乡村基础设施的公共产品定位,构建事权清晰、权责一致、中央支持、省级统筹、市县负责的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机制,健全分级分类投入机制。对城乡道路和普通公路等公益性设施管护和运行投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按规定予以支持。明确乡村基础设施产权归属,由产权所有者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

  18.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建立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机制,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实现城乡生产与消费多层次对接。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城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强优秀农耕文化遗产保护与合理适度利用,推动农村地区传统工艺振兴,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和工艺产品。培育发展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创建一批城乡融合典型项目,鼓励经营性与公益性项目综合体立项,促进资金平衡、金融支持和市场化运作,推进城乡要素跨界配置和产业有机融合。

  19.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创业就业。完善财政、信贷、保险、用地等政策,建立农产品优质优价正向激励机制。2019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加快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收益。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健全生产者补贴制度。

  (六)组织实施

  本通知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确保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如期完成,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

  20.强化部际协调。完善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城镇化重大事项的会商沟通。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强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本通知的重点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细化实化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措施,调动并督促各省级有关部门扎实推进。

  21.压实地方责任。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由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根据本通知的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生效。

  22.深化宣传引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引导指导、创新宣传方式,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总结推广第二、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典型经验,挖掘推广城市高质量发展、特色小镇健康发展等先进做法。引导有关媒体持续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专题二 消防法

  一、依据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二、方针原则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三、监督管理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四、灭火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五、火灾预防

  1.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2.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5.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五、消防组织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2.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3.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1)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2)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3)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4)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5)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六、灭火救援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2.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4.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5.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6.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七、监督检查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2.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八、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专题三 2019年中国发展高层论坛

  一、简介

  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是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国家级大型国际论坛,旨在“与世界对话,谋共同发展”,是中国政府高层领导、全球商界领袖、国际组织和中外学者之间重要的对话平台。论坛于每年3月“两会”闭幕后的一周,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召开年会。

  二、目的意义

  中国发展高层论坛(ChinaDevelopmentForum)宗旨是“与世界对话,谋共同发展”。通过对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中热点问题的深入探讨,介绍中国改革开放的新进展和发展趋势,了解和研究国际社会对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的看法和建议。

  三、第20届中国发展高层论坛

  本届论坛的主题是“坚持扩大开放、促进合作共赢”。坚持扩大开放是1978年以来中国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宝贵经验。今天,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繁荣也需要中国。前进道路上,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并将推动中国与世界的关系朝着合作共赢的方向稳步发展。

  论坛将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财政政策、金融业开放与稳定、迈向制度型开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粤港澳大湾区等议题开展深入探讨,并针对当前大国竞争加剧、民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思潮泛起、宏观经济不确定性增加等背景,就中国如何与世界各国加强沟通、协调、合作以及深度参与全球治理,共同携手应对全球性的发展挑战等进行讨论。

  专题四 亚洲竞争力2019年度报告

  一、亚洲经济体2013-2018年度综合竞争排名表

  二、2019年度综合竞争力排名

  从综合得分看,亚洲37个经济体的综合竞争力得分都有所攀升。榜单显示,传统上被称作“亚洲四小龙”的韩国、中国台湾、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综合竞争力仍位居前4位,具有领先亚洲的国际竞争优势。

  三、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度报告解读

  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就亚洲经济一体化进程、亚洲竞争力、亚洲金融发展以及新兴经济体发展等问题发布四份报告。

  综合竞争力:围绕商业行政效率、基础设施状况、整体经济活力、社会发展水平、人力资本与创新能力五个指标进行综合竞争力评估。

  专题五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一、职级

  (一)何谓职级

  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

  简而言之,职级只与个人待遇有关,与职务相关的权力、职务待遇都没有关系。

  (二)制定本规定的目的

  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因为职务升不上去的人可以通过职级晋升,就算不当领导,也可以享受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所以,职务与职级并行,是有利于调动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的积极性的,这就是改革初衷。

  二、职务与职级序列

  (一)职级序列的划分

  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原先,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八个级别。

  现在,取而代之的职级序列是: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十二个级别。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职级序列另行规定。因此,本规定所指的职级序列只针对综合管理类职位。

  (二)领导职务与职级对应的级别

  领导职务对应的级别,按照《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执行。

  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对应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最低职级是:

  1.厅局级正职:一级巡视员;

  2.厅局级副职:二级巡视员;

  3.县处级正职:二级调研员;

  4.县处级副职:四级调研员;

  5.乡科级正职:二级主任科员;

  6.乡科级副职:四级主任科员。

  三、职级确定与升降

  (一)职级的确定

  1.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首次确定职级按照有关规定套转。

  2.新录用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的职级。

  3.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调任的人员,按照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其原任职务、调任职位和工作经历确定职级。

  4.机关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确定职级。

  (二)职级的升降

  1.原则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

  2.晋升的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其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比如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如果第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则可以缩短为1.5年;如果第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则这1年不计在2年之内。

  3.不得晋升的情形

  (1)不符合公务员晋升职级的基本条件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影响晋升职级的其他情形。

  4.降低的情形

  (1)不能胜任职位职责要求的;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3)受到降职处理或者撤职处分的;

  (4)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职级与待遇

  领导职务与职级是确定公务员待遇的重要依据。公务员根据所任职级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享受所在地区(部门)相应职务层次的住房、医疗、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待遇。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公务员,按照就高原则享受有关待遇。

  五、管理与监督

  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公务员,主要按照领导职务进行管理。

  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一般由所在机关进行日常管理。公务员晋升至所在机关领导成员职务对应的职级,不作为该机关领导成员管理。

  专题六 2019亚洲博鳌论坛

  一、亚洲博鳌论坛

  (一)论坛简介

  博鳌亚洲论坛是一个非政府、非营利性的国际组织。

  论坛由菲律宾前总统拉莫斯、澳大利亚前总理霍克及日本前首相细川护熙于1998年倡议,并于2001年2月27日正式宣告成立。中国海南博鳌为论坛总部的永久地所在,从2002年开始,论坛每年定期在博鳌召开年会。

  论坛目前已成为亚洲以及其他大洲有关国家政府、工商界和学术界领袖就亚洲以及全球重要事务进行对话的高层次平台。论坛致力于通过区域经济的进一步整合,推进亚洲国家实现共同发展。

  (二)发起国

  经论坛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批准,2006年4月20日,以色列和新西兰被追加为博鳌亚洲论坛的发起国。2016年3月23日,马尔代夫被追加为博鳌亚洲论坛的发起国。至此,博鳌亚洲论坛发起国增至29个。

  (三)博鳌

  1.位置

  博鳌镇(北纬19.51°东经110.30°)位于海南省琼海市东部,是博鳌亚洲论坛永久会址所在地。

  2.气候

  博鳌镇属热带季风气候,四季不明显,旱季和雨季分明,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充沛。

  3.名称来源

  博鳌名称始于明朝正德6年唐胃胄在《正德琼志台》中的记载:“博鳌浦莫村都(在县东民疍)。”因此“民疍”是博鳌最早的居民,博鳌也因“民疍”而起。根据《辞海》的释义:“博鳌”有“鱼多鱼肥”之意,也是疍家人丰衣足食之源,博鳌名称具有此内涵正是题中应有之义。

  4.玉带滩

  博鳌镇的玉带滩是一条自然形成的沙滩半岛,全长8.5公里。玉带滩将海水和河水分开,一边是烟波浩瀚的南海,一边是平静如镜万泉河。地形地貌酷似美国的迈阿密、墨西哥的坎昆和澳大利亚的黄金海岸,在亚洲可谓仅此独有。玉带滩北部于1999年6月被国际吉尼斯总部以其“分隔海、河最狭窄的沙滩半岛”被认定为吉尼斯之最。

  二、2019年会

  (一)主题

  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主题为“共同命运、共同行动、共同发展”,设置50场左右的正式讨论,包括开幕大会、分论坛、CEO对话、圆桌会议等。

  (二)版块

  具体议题设置五大版块,包括开放型世界经济版块;多边主义、区域合作、全球治理版块;创新驱动版块;高质量发展版块;热点前沿版块。在开放型世界经济版块,年会将突出“开放”这一关键词,下设世界经济展望、服务业开放、WTO改革、跨境电商、自贸区与自由港等议题;在多边主义、区域合作与全球治理版块,年会将突出“多边合作”这一关键词,下设全球治理、“一带一路”、岛屿经济、亚洲区域合作组织对话等议题;在创新驱动版块,年会将突出“科技创新”这一关键词,下设可持续发展、5G与物联网、“AI+”时代、大数据、分享经济、海洋经济等议题。

  (三)开幕

  2019年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将应邀出席在海南博鳌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

  专题七 2019年4月份新规

  一、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负责人施行“陪餐”

  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

  根据这一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规定还提出,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二、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

  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

  据介绍,出入境证件办理继续执行“只跑一次”标准,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上述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后,可实现三个“都能办”:全国各地都能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办出入境证件;内地居民都能办,即不受户籍地、居住地等条件限制,内地居民均可在异地申办出入境证件;出国出境证件都能办,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都可在异地申办。

  三、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将由16%降至13%

  4月1日起,我国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将由16%降至13%,交通运输和建筑等行业增值税税率将由10%降至9%。围绕这项重大部署,今年3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三项配套措施:一是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二是对政策实施后纳税人新增的留抵税额,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三是相应调整部分货物服务出口退税率、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等。

  四、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来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4月15日起实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意见》指出,标准实施过渡期内严禁生产既不符合新标准又不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通过多渠道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意见》还要求,新标准实施后,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

  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4月起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将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中对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模式、建设方式及建设要求都提出了制度性措施,特别是在危化企业队伍建设方面,措施的刚性更强。队伍建成以后,要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器材,队伍人员要进行培训,并具备相应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在事故救援过程中能够发挥应有作用。

  同时,《条例》第三章“应急救援”中明确提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必需的后勤保障,并组织通信、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气象、水文、地质、电力、供水等单位协助应急救援。

  六、环境保护税开启首轮缴纳

  4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将迎来首个征税期。这是中国历史上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税种,实行按季申报,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共识别认定环境保护税纳税人26万多户。

  根据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环保税法,环保税的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水、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环保税的纳税人,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主体和不属于纳税人范畴的居民个人,不用缴纳环保税。

  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涉及五大类105个事项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明确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的事项,最多只需到税务机关一次或者全程网上办理。《清单》将于4月1日起施行。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除《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各省税务机关可通过推行网上办税、邮寄配送、上门办税等多种方式,在税务总局《清单》的基础上增列“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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