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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2010-04-12 15:37  未知 点击: 载入中...

  莱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全市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莱州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2010年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国家计划统招的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均可参加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应聘医疗卫生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其中应聘医疗卫生单位护理专业的年龄26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须达到岗位规定要求(见附件《莱州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五)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育类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应聘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应聘医疗卫生单位护理、医学类的,其毕业院校及专业须在国家护士执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认可范围;

  (七)具备应聘岗位工作的素质、专业技能和岗位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

  2010年应届专科、中专毕业生和往届大中专毕业生应聘的,须为莱州生源毕业生或具有莱州常住户口。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已在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参加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违纪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根据专业不同分为教育、医疗卫生和其他三大类,招聘岗位和具体条件要求详见《莱州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报名结束后,对应聘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取消或相应核减、调整(调整仅限教育类)招聘计划,特殊岗位也可适当放宽,具体意见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员需求和岗位应聘报名人数等情况研究确定,并在莱州人事人才网上予以公示。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医疗卫生类于4月27日至28日在莱州市人才市场报名。

  教育类、其他类于4月29日至30日分别在莱州市招生办公室、莱州市人才市场报名。

  2、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提交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待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身份证、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同时提交应聘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所学专业要与报考专业相符。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按笔试科目每科4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对审核确认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莱州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符合减免考务费用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或者出具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证明材料出具不全的不予确认。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初审合格的, 发给准考证。

  (二)笔试

  教育类、医疗卫生类笔试科目均为一科,其他类笔试科目为两科。笔试内容为:

  1、教育类:应聘第一中学的,为所应聘学科高中段知识;应聘职业学校的,专业课(艺术设计、机械、计算机网络、电子技术)为所应聘学科职业学校段专业基础知识,基础课(语文、数学、音乐、美术)为所应聘学科高中段知识;应聘镇街初中、小学的,为所应聘学科初中段知识。

  2、医疗卫生类:应聘皮肤病、临床医学(含内科学、外科学)、口腔医学、麻醉学、电生理、病理专业的为西医临床基础知识;应聘中医康复、中医临床专业的为中医临床基础知识;应聘医学影像学、放射物理专业的为医学影像基础知识;应聘临床药学、西药学的为西药学基础知识;应聘生物医学工程、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护理、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为各自专业知识。

  3、其他类: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市情市况和计算机基础知识等)、申论。其中,应聘卫生管理A岗位、综合管理C岗位的,为公共基础知识、财会专业知识;应聘卫生管理B岗位、综合管理D岗位的,为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教育类、其他类为5月8日,医疗卫生类为5月15日。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其他类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两科各占50%计算)。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的,取消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在莱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招聘岗位以招聘计划的3倍(10人及以上的按2倍,其中10-13人的统一确定为28人)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按笔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免收面试考务费。

  应聘教育类的面试采取讲课测试方式,讲课测试内容为所应聘学段、学科的现行教材,其中应聘镇街小学的为初中相应学科的现行教材。应聘医疗卫生类临床医学、护理专业的面试分别采取临床基本操作、护理基本操作测试方式;应聘医疗卫生类其他专业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应聘其他类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

  面试时间:教育类为5月22日;医疗卫生类临床医学、护理专业为5月27日,其他专业为5月30日;其他类为5月19日。面试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教育类、其他类和医疗卫生类临床医学、护理专业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进行计算;医疗卫生类其他专业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百分制进行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其中计划招聘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招聘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仍不能确定,再次组织面试并依此成绩确定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体检考察均合格,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该招聘岗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其中应聘医疗卫生类的还要参照医疗卫生从业人员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除特殊情况经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于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所需费用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州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教育类(除第一中学)、医疗卫生类基层卫生院和其他类基层畜牧兽医站、基层劳动保障所事业单位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具体聘用单位由组织统一确定,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

  莱州市人事局 0535-2222633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 0535-2212359

  莱州市卫生局 0535-2260230

  莱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0535-2211360、2212207

  附:

莱州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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