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0年为公安等部门招录公务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招录689名公务员,其中:部分市委、县委办公室(办公厅)公务员41名,省公安厅所属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人民警察100名、冀中公安局人民警察25名,省司法厅所属各监狱人民警察411名,省林业局所属森林公安局各分局人民警察22名,秦皇岛市公安局北戴河分局人民警察82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公务员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报考秦皇岛市公安局北戴河分局的考生,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审核证件、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事宜,请详见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10年为秦皇岛市公安局北戴河分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一、招录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10年7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现役军人不在招录范围。
(二)招录条件
l、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体条件及健康状况符合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的标准;
6、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年龄等具体条件(详见各职位条件),以及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对于注明“招录基层服务志愿者”的职位,报考者须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取得了有效证件的以下人员:参加中央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教育部牵头组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共青团河北省委组织的“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有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录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这次招录(包括报考市县委办、秦皇岛市北戴河公安分局的考生)统一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全省一个机关的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5日8:30至6月21日17:00。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务必认真阅读《河北省2010年为全省公安等部门招录公务员网上报名须知》,按提示在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并进行相关操作,经查询资格审查通过的方可进行网上缴纳笔试报名考务费,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22日17∶00。完成网上缴费确认的,请于7月1日—7月3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体能测评前将现场进行证件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2、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证金的城镇家庭报名者、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名者,先进行网上缴费,在笔试结束的当日下午17:00前,可直接到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录聘考试处(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凭家庭所在县(市)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家庭所在县(市)扶贫部门开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
(二)笔试
考生于7月1日9:00-7月3日17:00,按照《网上报名须知》有关要求,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在石家庄市,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1、7月4日上午进行公共科目笔试。8:00—9:3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10:00一12:00进行“申论”考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为以上2项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试范围参考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在网上发布的《2010年河北省招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7月4日下午14:30—16:30,对报考市县委办的考生进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内容包括通讯工程、计算机相关技术、信息安全、电子信息工程、行政管理、密码学、保密知识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到此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除市县委办考生外),根据录用计划和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 :1的比例择优拟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比例。
对达到公共科目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市、县委办的考生,根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的笔试成绩之和,分职位按不高于3 :1的比例择优拟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综合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比例。
7月14日前,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比例名单可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证件审核
7月16日、17日的8:30-17:30,进入面试比例的考生到所报考的部门进行证件审核。报考市县委办的到省委办公厅,报考省高速公交警总队、冀中公安局的到省公安厅政治部,报考各监狱的到省司法厅政治部,报考森林公安局各分局的到省林业局人事处,报考省煤炭安全局的到省安全生产管理局人事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是:身份证、毕业证、以及证明自己符合职位条件所需要的学位证、工作证等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3张。报考“高速交警A”、“冀中公安A”职位的省外高校毕业的考生,还须出具毕业高校当年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的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加盖毕业高校公章)。报考“招录基层服务志愿者”职位的考生,还须出具省以上相应项目管理机构颁发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件。经审核有关证件,发现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
7月18日,对报考省高速公交警总队、冀中公安局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审核证件时告知。体能测评共分四个项目,每项满分100分,总分满分共400分。男子组分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组分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体能测评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准予参加面试。
(四)面试
考生在参加面试的前3天,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在石家庄市进行,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第一批面试:8月6日、7日、8日,报考市县委办、省煤炭安全管理局、省森林公安分局、省高速交警总队、冀中公安局的考生。第二批面试:8月14日、15日、16日,报考各监狱的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对招录人数较多的职位,无法将考生分在同组、同场面试的,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合理分配招录计划。
1、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考生(除市县委办考生外)考试综合成绩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市县委办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3×60%+面试成绩×40%
根据录用计划和考试综合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对并列人员按以下顺序比较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择优录用。
2、第一批面试、第二批面试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分别于8月11日、8月18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
按照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第一批、第二批面试进入体检的考生,分别于8月13日、8月20日进行体检。
考生须于体检当日早7点空腹到指定地点集合,其中:市县委办考生到省委办公厅,省高速交警总队、冀中公安局考生到省公安厅,各监狱考生到省司法厅,森林公安局各分局考生到省林业局,省煤炭安全管理局考生到省安全生产管理局集合。
(六)考察、政审
按照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和政审。
(七)公示
市县委办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河北党建网公示;其他部门拟录用人员名单分别在省公安厅、司法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
(八)审批录用并通知报到。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请各位考生在报考期间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证件资料,注意防暑。
附件一:各部门具体职位招录条件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公务员局
2010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