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云南公务员申论热点:就业率造假
由此看来,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已经成为一个与就业形势、真实就业情况无关的数据,失去了评价办学质量、教育质量、就业情况的基本价值。从客观上说,大学毕业生就业率,不能由高校自行统计、上报教育管理部门发布,这难以保证就业率的客观、准确;大学毕业生就业率,也不能与学校的拨款、招生指标、专业生死直接挂钩,在如此密切的利益关系下,高校造假的原始冲动难
以杜绝。
为此,必须调整就业率统计方式。首先,应委托具有公信力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每所高校毕业生的工作单位、具体岗位、薪资待遇、用人单位评价进行调查。其次,应从重点统计8月31日之前的初次就业率,转向跟踪统计毕业生毕业半年、一年、两年甚至三年的真实就业情况。最后,就业率不能用来作为政府部门确定高校拨款、招生计划的硬指标,而应作为一种公开信息,提供给受教育者,以便他们更好地选择高校、选择专业;提供给高校,以便高校能集合自身办学传统与特色,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提供给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能招聘到适合自己的大学生人才。这才能让就业数据,真正为教育发展服务,而不是为少数人的利益服务。
(来源:凤凰网)
【文章评析】
本文标题新颖,中心论点明确,结构清晰完整,论证充分,语言规范又通俗易懂,是申论文章的典范。
【政策精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
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
(一)开展实名登记
各地对高校或教育部门提供的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按户籍地进行层层分解,由基层平台主动联系,对回到当地求职的,掌握就业服务需求;对未回当地的,掌握就业状况并宣讲政策。
(二)提供职业指导
通过向高校毕业生宣讲就业政策和就业形势,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当地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树立正确的求职就业观念;通过开展职业素质测评,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自身特点、职业能力,合理确定求职方向;通过组织团体指导、应聘模拟训练等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求职应聘能力。
(三)提供就业信息
广泛收集发布岗位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分行业、分专业专场招聘活动和网络招聘活动。通过短信、微博等方式,为登记求职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定制定向发布就业信息。对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帮助其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提供创业服务
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纳入当地创业服务体系,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