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复习:拘役
2015-04-17 15:11 | 华图网校 | 责编:冯眀发
点击收藏
拘役
第四十二条 拘役期限为1月以上6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超过1年。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先行羁押不仅包括刑事拘留、逮捕,还包括因为同一犯罪事实被行政拘留等剥夺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