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万名考试三农知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有哪些保障措施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新阶段农村发展的总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是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要求。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认清形势、抓住机遇、明确任务、扎实推进。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组织形式多种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宣讲五中全会精神,使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家喻户晓,成为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按照中央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研究发展政策,细化发展目标,制定发展措施,落实发展项目,充分发挥农业部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2)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从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要求出发,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把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的工程项目纳入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之中,自觉地把本行业、本部门的发展目标要求、建设内容、政策措施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立足现有基础,努力创造条件,准确把握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阶段的发展思路、发展内容、发展重点,提倡多元化,不搞一刀切,允许有先后,不搞齐步走。要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实践的观点,群众的观点,及时发现和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和群众创造的好经验好方法,注重典型引路,发挥示范效应。要扎实稳步推进,量力而行,讲求实效,从群众最迫切需要而又有条件做的事情办起,不能刮风,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实际效果。
(4)建立机制,保障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项系统工程,长期任务,必须建立保障建设的有效机制。要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安排专项资金,明确投入渠道,落实建设项目,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物质条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搞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立检查监督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检查,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要尊重客观规律,广泛发扬民主,加强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