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时政热点:聚焦司法改革 去行政化和地方化迈出关键步伐
完善监督“防火墙”
记者调查发现,司法改革试点地方,去行政化、去地方化改革虽然取得明显进展,但彻底根除还任重道远。
随着《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贯彻落实,“近期官员过问案件的现象有所减少,但并没有完全消失”。一些接受采访的基层法官这样表示。一名基层法院庭长透露,一些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为了在诉讼活动中得到法院领导干部和办案法官的关照,还是会尝试通过各种社会关系去与之结识,“作为一名法官,每次遇到地方领导就某个案件请托说情,都让我内心无比痛苦。”这名庭长说。
更需要警惕的还有打着监督旗号的案件干预。广东某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告诉记者,司法改革后,主审法官被赋予的审判权力很大,由此也带来了监督问题。监督机制如何建立,又如何区分监督与干预的界限,是后续改革中必须加以明确的地方。“我们欢迎监督,但不能名为监督,实为干预,左右判决结果,使改革失去原有的意义。”
还有一些基层司法人员担忧,原来的“块块”干预可能变为“条条”干预。南方某省一名基层法院院长直言不讳地说:“我最担心的是地方干预没有了,上级法院的干预会下来。改革后上级法院的权力增大,会不会形成新的行政干预呢?”
专家认为,针对这些改革难点,必须完善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配套措施。确保审判权独立运行,首先要做到公开透明,其次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
不少受访人士向记者直言,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战略方向已经明确,当前尤其需要注重统筹协调推进,防止各种不当倾向,防止“按下葫芦浮起瓢”。
百姓期待改革持续推进
立案更容易了,办案时间缩短了,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自2014年司法体制改革在一些地方先行试点渐次推开以来,无论是立案、审理还是执行,老百姓从具体案件中感受到了变化。“感受公平正义,期待持续推进”,这是人民群众的评价与祈盼。
“打官司不再难”
“打官司难,立案尤其难。”这是以往老百姓抱怨最多的问题。如今,随着司法改革向深水区推进,“打官司难”的窘境逐渐改善。
5月4日是全国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的第一个工作日,李宗胜成为沈阳和平区法院首位立案者,仅用5分钟,一起涉案金额300余万元、涉及多个被告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顺利立案。“在以前,这种案件在5分钟内完成立案是不可能的。”他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
沈阳市和平区法院是辽宁省立案登记制度先行示范法院,今年3月2日开始就实行了立案登记制。该院常务副院长孙浩说,3月2日至5月20日,共计新收案件3898件,同比增长51.7%,基本消除了“立案难”。
案子进入司法程序,等通知、等开庭、等判决……在以前,打官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法院‘案多人少’是客观因素,但司法机关内部存在案件审批环节过多,也是让我们等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上海市民张先生说,司法改革后,案子判得快多了,我们也不再惧怕打官司。
改革以来,上海4家试点法院直接由合议庭评议后裁判的案件比例达到99.9%,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比例下降至0.1%。绝大多数案件不再层层上报审批,办案效率不断提高,也更能保障公正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