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帮助中心 咨询电话 400-8989-766

欢迎登录华图在线

账号密码登录将于2023年10月1日0点关闭,
关闭后将统一使用手机号+验证码的形式登录。
请尽快确保手机号可用于接收验证码
立即注册

欢迎登录华图在线

已有账号?立即登录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资料 > 司法考试 > 卷三 > 2015司考民法复习:著作财产权

2015司考民法复习:著作财产权

2015-06-11 09:34  |  华图网校  |  责编:冯眀发 点击收藏

  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控制其作品的使用并获取财产收益的权利,主要内容包括:

  1、复制权,即通过印刷、拓印等方式将作品复制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计 算机软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各种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等作品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有线或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其他设备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路传播权,即以无线或有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将作品固定在有关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添加您的专属公考咨询师

扫码免费领取专属学习礼包

2015司考民法复习:著作财产权

领取资料 咨询优惠

咨询优惠

添加您的

专属公考咨询师

扫码领专属好礼
常见问题

有协议班吗?

一课时多长时间?

手机可以观看吗?

课程可以反复学习吗?

可以下载吗?

课程包含图书吗?

错过直播有回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