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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考民法复习:法律行为的成立

2015-06-12 15:19  |  华图网校  |  责编:冯眀发 点击收藏

  法律行为的成立,指法律行为在客观上已经存在。

  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有三:

  ①当事人;

  ②标的;

  ③意思表示(单方法律行为仅须一个意思表示;合同须要约与承诺合致)

  法律有特殊要求时,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特殊成立要件:

  ①实践行为(要物行为)须交付标的物。例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都是实践合同,自标的物交付时成立。

  ②要式法律行为须作成法定形式。例如:遗嘱必须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做成法定形式(五种),否则遗嘱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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