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备考(法理学):法律制定的程序
2015-08-06 15:11 | 华图网校 | 责编: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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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内容都有哪些?法理学是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必考的内容,也是学习其它法律知识的基础。为此,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法理学的高频考点--法律制定的程序,希望能帮助大家快速记忆。
法律制定的程序:
一、法律制定程序的概念
法律制定程序即立法程序,是指有法律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补充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步骤和方法。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及我国的立法实践,我国的立法大致有以下几个基本程序即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等。
二、法律案的提出
法律案,亦称法律议案、立法议案,是具有立法提案权的国家机关和人员向立法机关提出的关于法律的制定、补充、修改、认可或废止的提案和建议。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席团、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的代表团或30名以上的代表等均享有立法提案权。
三、法律案的审议
法律案的审议是指立法机关对已经列入议事日程的法律案进行审查和讨论。
四、法律草案的表决
表决是有立法权的机关和人员对议案及法律草案表示最终的态度:赞成、反对或弃权。
五、法律的公布
法律的公布是指立法机关或国家元首将已通过的法律以一定的形式予以公布,以便全社会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