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课(中国宪法学)备考:人民检察院
2015-08-28 18:11 | 华图网校 | 责编:Hou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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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
《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简称《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都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又称为检察监督,是通过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宪法和法律进行监督,保障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实施。
二、人民检察院的任务
人民检察院的基本任务是:通过行使检察权,镇压一切叛国的、分裂国家的以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护社会主义国家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并且,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