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帮助中心 咨询电话 400-8989-766

欢迎登录华图在线

账号密码登录将于2023年10月1日0点关闭,
关闭后将统一使用手机号+验证码的形式登录。
请尽快确保手机号可用于接收验证码
立即注册

欢迎登录华图在线

已有账号?立即登录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资料 > 司法考试 > 卷一 > 2015年司法考试三国法复习:条约解释的辅助规则

2015年司法考试三国法复习:条约解释的辅助规则

2015-09-11 09:23  |  华图网校  |  责编:冯眀发 点击收藏

  1.条约解释的补充资料。

  如果以上述规则解释条约,意义仍不明确或难以解释,或所得结果显属荒谬或不合理时,可以使用解释条约的补充资料,包括条约的准备工作及缔约的情况在内,如谈判记录、历次草案、讨论纪要等。但这些材料仅仅是作为上述解释方法的辅助和补充,本身不具有决定性。

  2.两种以上文字的条约的解释。

  (1)经两种以上文字认证作准的条约,除条约中规定或当事国协议当遇到意义分歧时应以某种约文为根据外,每种文字的约文应同样作准。

  (2)作准文本以外的条约译本,不能作为作准文本,仅可以在解释条约时作为参考。

  (3)在各种文字的作准约文中,条约的用语应被推定为有相同的意义。

  (4)除按规定应以某一约文为准外,在几个作准约文中发现意义有分歧,而适用以上解释规则不能消除分歧时,应采用顾及条约目的及宗旨的最能调和各约文的意义。

添加您的专属公考咨询师

扫码免费领取专属学习礼包

2015年司法考试三国法复习:条约解释的辅助规则

领取资料 咨询优惠

咨询优惠

添加您的

专属公考咨询师

扫码领专属好礼
常见问题

有协议班吗?

一课时多长时间?

手机可以观看吗?

课程可以反复学习吗?

可以下载吗?

课程包含图书吗?

错过直播有回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