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备考: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概念和条件
不少考生都在备考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工作,民法学是政法干警考试必考科目之一,而民法学的考点很多,这是重点也是难点。今天,华图教育的专家为考生们对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概念和条件等相关考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希望考生们能够对民法学有一个更加直观的了解,也能够让考生更加立体的明白这个考点。
简述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概念和条件。
答: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以期限的到来决定其效力产生或者终止的民事法律行为。
(1)期限应当是在将来确定发生的,具有未来性。
(2)期限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具有意定性。法律规定的期限不属于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所附期限。
(3)期限的目的应当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产生或终止,具有特定的目的性。
民法学可以说是政法干警的重难点,需要考生在申论和行测投入精力之余钻研民法学,压力不可谓不大。但正因为如此,只要考生能够掌握更多的民法学知识,就能够在民法学的考试上取得突破,提高自身的成绩。
添加您的专属公考咨询师
扫码免费领取专属学习礼包
领取资料 咨询优惠
标签: 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 政法干警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