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不缺席——扫黑除恶孙小果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不缺席——扫黑除恶孙小果
一、热点概况
近期云南省查处的扫黑除恶孙小果案件,引发了社会公众和媒体广泛关注。这起案子之所以引起这么高的关注,是因为孙小果罪恶昭彰的人生以及屡屡逃过严惩的传奇经历。“昆明恶霸”孙小果在1994年,因犯强奸案,被判服刑三年。但是,在孙小果母亲和继父的积极“活动”下,将孙小果年龄改小两岁,改成了未成年人,还使孙小果获得了保外就医资格,很快便出狱。1998年2月,孙小果因强奸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死刑。而其家人又通过替其申请发明专利的形式,帮助他获得减刑,并在随后离奇出狱,变身“李林宸”,成为昆明夜场上尽人皆知的老板。
2019年5月28日,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通报孙小果案件办理情况。孙小果母亲孙鹤予,曾用名孙学梅,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原民警,因包庇孙小果1994年强奸犯罪被开除公职,于1998年被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继父李桥忠,1992年与孙鹤予结婚,1996年从部队转业到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任副局长,1998年因在孙小果1994年强奸案中帮助孙小果办理取保候审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撤职处分,2004年任五华区城管局局长,2018年10月退休。目前,孙鹤予、李桥忠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于2019年4月3日被采取留置措施,接受调查。未发现孙小果生父陈某涉及孙小果案。
此外,该案时间跨度长、案情重大复杂,已对在案件中为孙小果提供保护的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关系网和“保护伞”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其他涉案人员也正在调查中。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二、各方观点
人民日报:扫黑除恶不单是一份惩治犯罪、维护治安的单项试卷,更是一套整肃贪腐、完善治理的综合性试卷。
中国青年网:坚决打黑除恶,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是提升治理能力的要求,也是保障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要求。
新京报:父母想尽法子为孩子好,可以理解,但底线之为底线,就在于其不可践踏。希望该案最终能以“有伞必打”“除恶务尽”收尾——即便有些人称不上“伞”,逾越了底线该依法处理的也不应含糊。
钱江晚报:回答调查清楚孙小果案,有助于帮助有关部门发现漏洞在哪,问题在哪,哪些环节容易出问题,哪些权力的应用还不规范。只有把这些问题都弄清楚了,正义才算真正地到来。
三、深度分析
(一)扫黑除恶孙小果案的意义
1.恢复法治尊严,让民众重拾法治信仰。
2.打造了一个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扫黑除恶“样板间”。
一定意义上说,作为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并配合中央督导组同步督办的重点案件,孙小果案已经成为见证20多年中国依法治国进程的典型案例,成为检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色的一块“试金石”。
3.充分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无比英明,彰显了党中央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准确判断和把握,完全得民心顺民意。
4.充分表明全国扫黑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态度无比坚定、行动无比坚决,对涉黑恶大案依法一查到底,给人民群众吃下了定心丸。
5.充分表明党中央派出32个由正部级领导干部任组长的中央督导组,实现对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扫黑督导全覆盖的决定无比正确,让人民群众真切体会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不是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是名副其实的真督、敢督、实督。
6.推动各地党委、政府认真落实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对黑恶势力犯罪敢于动真碰硬,在侦办大案、“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二)扫黑除恶孙小果案的启示
1.涉黑涉恶势力与“保护伞”之间往往存在一种共生关系。扫黑必须除“伞”,只有无“伞”可遮,黑恶势力才能无处可藏。
2.司法程序执行程序中存在漏洞,要铲除腐败、徇私的土壤,让“孙小果”们受到法律的严惩。
3.相关部门在回应社会重大关切之时,既需要有态度,也需要讲方法。
首先是要态度坚定、心态坦诚,即便案情复杂,也要及时、准确、坚定地表明立场。有了这样的态度,才能争取更大程度的信任和支持。其次是要方法科学、回应得当,针对公众主要的关注点要早回应早澄清,调查的进展情况、调查清楚的事实、还需进一步调查的内容,都坦诚告知公众,相信能换来公众的理解。相信,只要事实清楚、逻辑合理,案件的处理就能与舆情的处置形成良性互动,助推案件进一步水落石出。
四、参考文章
答好扫黑除恶的“综合试卷”
“昆明恶霸”孙小果在任职公职的生母、继父“保护伞”下,演绎的逃过法律严惩的魔幻剧情,足以秒杀很多“拍案惊奇”,最终难逃扫黑除恶的火眼金睛、五指山,让正义没有缺席,这启示我们务必答好扫黑除恶的“综合试卷”。
安定有序、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可说是基本的公共产品。2018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吹响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号角,展现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截至7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51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993个,破获刑事案件3.4万余起。雷厉风行的举措,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对纯洁党员干部队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社会风气为之一新,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诸如孙小果等黑恶势力,为何会成为一些地方难以治愈的顽疾?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基层涉黑组织往往攀附地方政治、经济资源,头顶“保护伞”、手握“摇钱树”。有些壮大后的黑社会组织还能“自我洗白”,“转身”成为合法组织。此外,我国地域广阔、人口基数大,越是到基层,公共资源特别是维护公共秩序的执法资源就越显相对欠缺,难以对涉黑组织形成有效震慑。对此,不少地方在扫黑除恶行动中坚持“一案三查”:查办黑恶势力犯罪,追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事实证明,将更多警力下沉到基层,深挖根源、一查到底,有利于彻底清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
扫黑除恶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不久前,根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督导工作全面启动。其中主要任务之一,是以督导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沿着正确方向深入开展;督导工作围绕的六个重点之一,也是要依法严惩,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是运动式治理,更不可能无所依凭,只有遵循明确的法律规范和程序要求,才能体现执法的严肃性、展现法律的权威性,最大程度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效能和社会效益。
扫黑除恶不单是一道如何惩治犯罪、维护治安的考题,更是一套整肃贪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治理的综合性试卷。答好这张试卷,需要行政、司法资源相互配合,需要上级组织、下级单位协同并进,需要多个部门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只有建立起符合法治要求的现代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才能让平安幸福的阳光照亮社会的每个角落。
(来源:人民日报,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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