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爱之深就能责之切?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爱之深就能责之切?
一、热点概况
不久前,陕西商洛某中学的一名班主任,因为学生成绩不理想,多次恶语相加,家长曾就此事跟学校沟通,但辱骂行为并未终止。无奈之下,学生录音取证,在20天里录了总时长超过20小时的上百条语音。“死人”“不要脸”等恶劣言辞不时出现,甚至诱导全班同学对其进行人格侮辱。此事经媒体曝光后,校方与教师向当事学生道歉,有关教育部门给予涉事教师记过处分并撤销教师资格。
二、各方观点
人民日报:帮助学生转班转校、处罚涉事教师,属于事后的补救;但持续近半年的“言语暴力”对孩子造成的心理创伤,恐怕难以迅速补偿。
中青评论:值得欣慰的是,长期遭受教师欺凌的13岁女生婷婷,最终选择抗争,用相对理性的方式维权。这也是一种提示:“这届学生”的维权意识、独立能力已是今非昔比。某些延续下来的教育方式将渐行不通,该彻底扔进垃圾堆了。
光明时评:这起事件的“曝光”源于学生的“自发自救”,这也反映出教师侵犯学生权益,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校方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必要加强监督管理,并赋予被教育者更多的救济途径,更好地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深度分析
(一)“责之切”的原因
1.不听话
很多教师打骂学生,就是因为学生不听话。在教师们的眼里,觉得自己就是权威,自己决策的事情肯定是有道理的,正确的,可学生有时偏偏不买账,导致教师责骂学生的现象发生。
2.升学率的压力
就目前大环境看,升学率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学校好坏的唯一标准。领导、家长、学生、社会都很重视学校升学率的高低,无形之中教师压力就增加了,成绩至上的观念也是导致教师责骂学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3.通过打击激励学生
有多少学生,从小活在把自己和别的同学作比较的环境中?有时教师是想靠责骂来激发学生的斗志,让学生产生羞耻心,进而奋发图强,超越比自己优秀的人。
(二)“责之切”造成的危害
1.失去自信心
若教师经常贬低学生,会让学生在做事情之前,变得畏手畏脚,不敢放手去尝试,尤其在做选择的时候会非常为难。其实这是学生缺乏自信心的表现,过于重视身边人的想法,就会丧失自己的人生。
2.孤僻自闭
教师若是在公众场合长期贬低学生,学生会变得越来越压抑,如果这些情绪没有得到适当发泄,学生会越来越抗拒跟别人交流,性格上变得孤僻自闭。在学校时候,大家过的都是集体生活,如果学生的性格过于内向,就没有人愿意跟他一起玩耍,越没有人跟他一起玩他就越孤僻,这是个非常可怕的恶性循环。
3.未来生活不顺利
经常遭受教师和同学的贬低,会让学生觉得自己的话和做的事没有价值,也就自我放弃了。因此,在自己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不会有人伸出援手,难以解决困难。
(三)如何改变“责之切”的教育方式
1.与学生耐心沟通
想要让学生明白一件事,并不见得非得打骂,有时心平气和地告诉学生其中的道理,反而会让他印象深刻。教师在和学生交流时,一定要保持足够的耐心,这样会让学生感觉更舒服,气氛也不那么压抑。
2.以鼓励为主
鼓励会让学生有更努力的动力,如果学生在某方面取得了进步,教师不要吝啬自己的赞美,不光在语言上要鼓励肯定学生,行动上也可要予以奖励。
3.把握语言的艺术
“恶语伤人六月寒”,教师用严苛的语言,只会让学生感到倍受打击,甚至失去了再次努力的动力。但如果教师改用更加温暖的语言,包容和理解学生,反而会起到积极的作用。用语言去引导学生该怎么做,这样学生才会耐心地接受教师的建议,这要比填鸭式的教育有效得多。
4.用同理心尊重学生
不管是在跟学生沟通,还是听学生表达自己想法的时候,教师都要将学生看作一个独立的个体,表现出如同成人间的尊重,让学生明白自己在教师的心中有非常重要的位置。这样学生才会变得越来越自信。
四、参考文章
辱骂学生近半年,爱之深就能责之切?
人们常用“爱之深,责之切”形容师长对学生的教育。但爱护与责罚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关系,是否存在以爱为名、责罚不当的可能?有人说:教师辱骂学生也是一种校园欺凌。的确,中学阶段,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逐渐建立的重要时期。出口成“脏”,肆意辱骂,既不能言传身教、给学生树立言行的示范,更无法起到让学生“知耻而后勇”的激励效果,反而会严重打击其自尊心和自信心。
“爱之深,责之切”,不仅意味着责罚,更意味着责任。既然爱学生,就要把教书育人作为自己的使命。的确,不少人羡慕孔子与弟子“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的教学模式,那种和风细雨的交流、不着痕迹的传习,似乎是最理想的课堂。教育是与各不相同的灵魂对话,因材施教是教师的应尽之责。有的学生善于自学,事事优秀;有的难免犯错,但响鼓不用重锤;有的则属于“熊孩子”,需要时时严要求、处处敲警钟。无论如何,教师以辱骂代替说理、以苛责代替引导,都是推卸教育责任的表现,反过来更损害了“爱学生”的成色。
一段时间以来,“把教育惩戒权还给老师”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息。根据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教师具有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现象的义务。不少家长表示,把孩子交给认真负责、甚至严厉一些的老师,会更加放心。正如告子所说: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老师不敢管、不愿管,无异于放任自流,起不到让学生明对错、知底线的效果。但反过来,如果老师对学生随意责罚、任意辱骂,则又会陷入另一个极端。所以,与其争论教师是否有惩戒的权利,不如讨论惩戒的尺度何在、如何避免不受约束的“戒尺”?
生活中,“敢怒不敢言”的学生不在少数。避免教师滥用惩戒权,关键要有更明晰的规定和更完善的监督机制。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要求明确教师惩戒权;教育部表示将从教育惩戒的基本原则、具体实施细则等角度落实《意见》相关要求。惩戒的目的是教育,责罚的初衷是关爱。老师获得更明确的“操作指南”,“教鞭”挥舞的边界更明晰,学生的成长天地才会更广阔。
为人师表责任重,管教必先正言语。呵护祖国好花朵,辱骂体罚不可取。
(来源:人民日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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