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申论热点:谁纵容了商家的玻璃心
热点概况
国庆假期前夕,游客满怀期待地通过旅行平台报了12人的小团游,出发后才发现,旅行团变成了36个人的大团,服务水准明显下降。事后,经过向消协和平台投诉,旅行社答应退还部分团费,但提出了附加条件:不得在平台上发布负面评论。近日,“小团游变糟心自助行还不准差评”的新闻引发诸多关注,为何商家面对游客差评会如此玻璃心,这也引起我们的深思。本文将对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评价制度展开讨论。
各方观点
光明网:显然,涉事旅行社之所以要求游客不得在平台上发布负面评论,是担心游客一旦差评了,再想坑人就不那么容易了。问题是,如果真正害怕差评,为何不从提高服务上下功夫?为何不改邪归正?为何不遵纪守法?
中青评论:平台只有把点评视为公信力的根本,视为自己的核心价值,才能服务好消费者,赢得更多人的尊重。在中国的互联网生态中,我们也能看到部分互联网企业能够抛开短期利益,长期与“不真实的”点评作斗争,被用户评价为一股清流。就当下而言,这样的企业恐怕为数尚少,这种理想的网络商业精神理应继续成为网络平台的追求。
澎湃新闻:只有让“差评机制”良性运转,才有利于商家、消费者以及平台的共赢。任何一个互联网平台的没落,都是从上面的评价失真、失去消费者的信任开始的。
深度分析
(一)评价制度不良性运转产生的危害:
1.导致评价导向的失真
2.无法对商家形成必要的约束,影响其长远利益
3.影响消费者正常维权,损害其自身利益
(二)评价制度良性发展的对策:
1.从涵养规则意识着手
消费者应明确,给“差评”是每一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样,理性给出“好差评”也是消费者应有意识。如果想通过恶意差评敲诈勒索,会涉嫌违法犯罪,最终只会“吃不了兜着走”。广大商家也要认识到好差评制度对企业良性发展的重要意义,拿出直面差评的勇气,客观看待消费者的每一个差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2.监管部门和平台也要有所作为
执法部门要及时出手,对通过恶意差评敲诈勒索的各种行为予以惩治,打消一些人获取不义之财的侥幸心理;电商平台要承担起“看门人”角色,一方面建立多向的评价反馈机制,完善申诉渠道,避免商家被“恶意差评”中伤。另一方面也要保护好消费者隐私,让消费者避免被商家骚扰,从而让消费者的评价更为客观。只有不断完善评价机制,让多方合理诉求得以表达,才能有效约束消费者和商家行为,让评价更有参考意义,让“好差评”更好地发挥作用。
参考文章
如何对待“差评”?
近日,关于“马蜂窝高价12人小团游变36人自助行”的视频在网上引起关注。行程结束后游客们多次投诉,最终旅行社表示可补偿团费的30%,并要求游客不得在平台上发布负面评论。于很多行业来讲,遇到消费者的“差评”并不罕见,但如果从业者态度恶劣、处置失当,很可能会引发社会广泛诟病。由此不禁想到,工作生活中我们当如何面对他人对自己的“差评”?在干事创业过程中,难免要面对他人褒贬不一的评价,相对于赞扬而言,“差评”更值得关注,因为其中多包含着他人的不同意见、真实反馈,能指引我们不断改进工作,追求尽善尽美。
“差评”中有期望,须善意地看。《荀子·修身》说,非我而当者,吾师也;是我而当者,吾友也。别人给予我们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们的工作与其期望值存在一定差距。一些人肯提意见,也从侧面表现出对我们个人或所做工作的关心、关注,大多数人都期待自己所提意见能被重视,工作能得到改进提高。因而,我们应主动俯下身子倾听“差评”,对正确的意见虚心接受、对存在的误会耐心解释,并积极反思改进、加强沟通,如此才能提高自己、做好工作,不辜负大家期盼。若冷漠以对、反感排斥,甚至针锋相对,不仅会消磨掉群众的信任与支持,还会打击群众畅所欲言的积极性,不利于破解难题,不利于开创工作新局面。
“差评”中有机遇,应敏锐地看。列宁说,如果一个人没有犯过错误,那么他一定什么事情也没有做过。工作难免会因考虑不周、条件所限,或者能力不足而不尽如人意。“差评者”可能是廓清迷雾的“旁观者”,正确对待“差评”或许能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收获改进工作的灵感;“差评”也许是治疗疾病的“苦口良药”,耐心“细品”也许能找到发展的良机。面对农民关于“洗衣机洗地瓜易堵塞排水管”的“差评”,海尔公司十分重视,认真反思,以此为契机开发出了能洗地瓜、洗水果的洗衣机,不仅得到了更多消费者的认可,还找到了新的发展机遇。“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工作中,我们应广泛了解群众真实想法,重视群众的“差评”,时时反躬自省,才能找准提升工作效果的突破口,迎来建设发展新的增长点。
古人讲,“从善如流,从恶如崩”。面对差评,是讳疾忌医还是闻过则喜,不仅反映着商家的胸怀雅量,还能照见商家的经营思维。市场经济中,消费者评价是企业收集意见、加以改进的重要途径。好的商家,应有直面差评的勇气,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并且从差评中抓住机遇,迎来新的增长点。
(来源:解放军报、南方日报,有整合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