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面试热点:对变相架空“教师收入不低于”政策乱象严肃追责问责
热点概况
据教育部消息,2020年,全国所有县(市、区)均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目标,但一些地方在考虑给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没考虑义务教育教师。
为此,国务院教育督导办要求,各地要切实防止“不低于”问题反复,2021年将继续关注各地的落实情况,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将实行挂牌督导,并严肃追责问责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
此举无疑来得很及时。给公务员发放奖励性补贴,却不考虑义务教育教师,其实就是对“不低于”政策的变相架空。而对此予以严肃追责问责,不仅是严格落实国家政策的必要之举,也是对教师权益的切实保障。
主流观点
@《新京报》评论:对变相架空“不低于”政策乱象严肃追责问责,不仅是严格落实国家政策的必要之举,也是对教师权益的切实保障。
@《光明日报》:造成教师收入与公务员收入差距,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观上是一些地方对教育重视不足、投入不够,在分配财政支出时,优先保障的往往不是教师;客观上是由当前教育管理体制造成的,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投入主要由县级财政负责,一些地方财政紧张,尤其是一些中西部省份,教育投入主要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没有欠薪问题发生已殊为不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人民日报》:教育、医疗等都是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这些公共产品和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将公共财政的主要部分投向教育、医疗等领域,是现代国家政府行政的正当性所在。一个国家的教育投入多寡受制于其财政规模,但投入比例高低却是行政正当性大小的直接反映。将中小学教师的收入水平与政府公务员的收入水平挂钩,就是这种正当性的实现途径之一。
深度分析
(一)本质:“教师收入不低于公务员”是一项与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直接相关的重大决策,需要认真落地落实。
(二)关注点一:落实“不低于”任务任重道远
对于此类“变相架空”情况,一些地方给出的解释是,教师法规定的“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指的是“工资”,而不包括补贴、奖金。但事实上,国务院多年前就在相关政策中明确提到“收入”二字,其政策表述为“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意图很明显,就是要求保障教师的整体收入水平不得低于公务员。
一些地方只搞“工资对标”,在发放普遍性奖励性补贴上却区别对待,以至于架空“不低于”的政策要求。这也表明,落实“不低于”任务任重道远。
(三)关注点二:挂牌督导颇具现实针对性
要改变这一问题,既需要各地切实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公务员动态调整机制,也要把责任落实到人,并强化追责问责,让教育督导“长牙齿”。
为此,国务院教育督导办此次表态颇具现实针对性。对此乱象挂牌督导,表明了国家层面对架空政策问题的治理决心,而明确追责问责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则是强调地方在此问题上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要求其照单履责,落实政策不打折扣。
(四)关注点三:国家层面的督导问责
2018年,国办印发意见,要求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凡未达到要求的地区要限期整改达标,财力较强的省份要加快进度。2019年年底,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就明确2020年将把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保障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督导。
2020年7月1日起,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又在“微言教育”和“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同步开通专门举报平台,对相关问题进行常态化监督处理。而这次针对一些地方给公务员发补贴不考虑教师的情况再发要求,并明确要追责问责,就是在进一步消除地方政策死角。
面试模拟 近日,一些地方在考虑给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没考虑义务教育教师这一群体。为此,国务院教督办强调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公务员动态调整机制。对问题严重的区域实行挂牌督导,对落实不到位地区的分管领导将严肃追责、问责。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国务院教督办提出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实行挂牌督导,我认为这一举措有利于保障“教师收入不低于公务员”政策的有效落实。我为这一管理举措点赞。
教督办发出这一信号,其产生的意义不容小觑:
第一,表明了国家层面对架空政策问题的治理决心。挂牌督导是指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为管辖区域内的每一所学校设置责任督学,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释放这一信号能让基层干部在面对教师待遇问题时不敢再掉以轻心。
第二,能够明确各地区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有了明确的责任人之后,不仅有利于政府后期在监督该项政策的落实过程中,及时对相关责任人问责,而且能够倒逼基层干部按照上级标准,做好教师收入的保障工作。
其实国家这几年一直非常重视教师收入问题,也在各地明确提出要保障当地教师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的收入。但是却依然还是会出现待遇差别的问题,这说明保障教师收入的任务任重而道远。我认为之所以出现困难重重的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主观层面上,地方干部对于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投入力度不大。很多地方干部在落实“教师收入不低于公务员”的政策时,只是把教师的基本工资跟公务员的基本工资进行比对,但是在给公务员发放其他福利时,却没有考虑到教师群体。而“教师收入不低于公务员”政策中的收入既包括基本工资也包括福利待遇。地方干部在落实政策时,打这种概念差的背后就体现出了对教师群体的不重视、不上心。
二是客观层面上,当前教育体管理体制存在一定缺陷,义务教育阶段的财政投入主要是靠县级财政部门来负责,然而很多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地方财政压力很大,那么该地的教育投入主要就依靠中央的财政划拨。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本地的财政都非常吃紧,那么对于教师的福利待遇就很难做到有效保障。
为此,我认为要想切切实实把“教师收入不低于公务员”这一政策贯彻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还要加强做好三方面工作:
第一,教育督导办要督促各地的教育局、学校加强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对于保障不到位的地区,要责令其参照上级文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于确实有实际困难的地区,要设立专项资金给予帮扶。
第二,教育部门在自己的官微、官博和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开通专门的举报平台,鼓励教师和媒体对相关问题进行举报,以达到上级对基层管理问题的常态化监督效果。
一言以蔽之,教育是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而提供和保障教育这一公共产品和服务则是政府的基本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