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下列情形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不应由学校承担相应责任的是( )。
A.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B.学校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
C.学生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
D.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指出: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学生自杀、自伤的;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故本题选C。
知识点:教育法律法规·章 幼教(教综) 教育法律法规·模块 教师招聘-幼儿 幼儿教综